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24件规范性行政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宣布撤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包括《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2020年8月17日)》。 《通知》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省外通行的合法车辆除外)和非法放置烟花爆竹。因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确需举办烟花爆竹燃放等大型专业烟花燃放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人民政府许可。县级以上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燃放许可证,然后由专业燃放单位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进行监管。近日,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发布文件,回应山西省全面解禁烟花爆竹。文章称,山西省12月16日发布《决定》,其中包括《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表示《通知》自12月16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此举意味着山西省烟花爆竹管理正式从全面禁止燃放转向科学限燃。放电管理模型。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宣称,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伟大文化的重要载体。山西省对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调整,既是对群众喜庆文化需求的回应,也体现了政府兼顾民生和公共安全管理需求的科学理念。通过明确限制时间段、区域和安全管理要求,不仅可以维护良好的环境和原住民文化的原汁原味,还可以有效管控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协会将积极支持和协助山西省烟花爆竹燃放政策调整实施,协助政策科学精准落实,促进烟花爆竹燃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行业的吨。此前报道,上述《决定》提到:经审查,省政府决定删除制定依据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被新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文件覆盖、监管对象消失、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经济内容不再涉及社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4件。本决定附件废止目录中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因文件取消需要制定替代政策措施的,应当研究制定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管理上不存在漏洞;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做好宣传解读,实现平稳过渡。官网显示,中国烟花爆竹协会成立于2013年4月,是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它由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企业、相关企业、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截至2024年12月,会员总数超过480家,分布于全国25个省(区、市)。